仅消费者享有取消权:

取消政策 

取消权

您有权在三十天内无理由地取消本协议。 
取消期限是指自您(或者您指定的、不属于承运人的第三方)拥有商品之日起的14天。 

若要行使取消权,您必须通知我们(NOMOS Glashütte/SA Roland Schwertner KG,地址:Ferdinand-Adolph-Lange-Platz2,01768 Glashütte,电话:+49 35053 404 961,电子邮箱:service(a)nomos-store.com),并明确声明(通过邮件或电子邮件)您决定取消协议。您可以使用所附的取消表格模板,但这不是强制性要求。 

只要您在取消期限届满之前发送取消通知,即视为在取消期限内行使取消权。

取消的后果

若您取消本协议,我们将在收到取消通知之日起的十四天内,及时向您退还所收到的任何款项(包括运费;但是若您选择我们提供的标准配送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,由此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则由您承担)。除非达成明确的协议,否则我们将使用与原始交易相同的方式进行退款;在任何情况下,您均无需就此支付费用。在我们收到退回的商品之前(或者您提供已发回商品的凭证之前,以较早者为准),我们有权拒绝退款。 

您必须及时退还商品,在任何情况下,自您通知取消本协议之日起,不得超过14天。在上述十四天退款期限结束之前退还商品,即视为您在退款截止日期之前退货。退货费用由我们承担。

若通过检查商品的状况、特征和可操作性,发现由于任何不必要的处理而导致商品价值降低,您需承担商品价值减少的部分。

当签订远程销售协议时,若配送的是定制商品,该等商品在生产中纳入了个性化选择或规格,或者根据个人要求进行独特定制(例如特别定制的镌刻),消费者则不享有取消权。 

取消表格

(若您希望取消本协议,请填写本表格并将其交给我们。)

致:
NOMOS Glashütte/SA
Roland Schwertner KG
Ferdinand-Adolph-Lange-Platz 2
01768 Glashütte

电子邮箱:service(a)nomos-store.com

本人/我们()特此取消购买下列商品()/下列服务(*)而签订的协议: 

消费者姓名

消费者地址

消费者签名(仅供书面通知)

(*)删除不适用的项目。